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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准司法权将保留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5日 01:04 新文化报

  《证券法》修订案本月底表决

  《证券法》修订草案、《公司法》修订草案有望于本月底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三审,并交付表决。据透露,《证券法》三审稿与二审稿相比没有实质性变化,证监会获得的查封三类问题账户的准司法权将得到保留。《证券法》修订草案中,出于对证券市场上资金流动速度快、违法行为查证难、交易金额巨大的考虑,证监会被赋予冻结、查封三
类问题账户的权力等准司法权,同时,行使准司法权将受到三方面相关程序的限制:一是适度提高证监会行使调查、检查权的成本。特别是冻结、查封问题账户,需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人的批准。二是保证执法过程的规范。三是限制当事人的强制措施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应予以及时解除。据《中国证券报》(新闻编辑:曲兆佳)(来源:新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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