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宝钢 要约收购义务豁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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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3日 08:15 中国证券报 | |||||||||
G 宝钢(600019)公告,中国证监会同意豁免大股东上海宝钢集团公司因拟再增加投入不超过20亿元资金增持宝钢股份的股份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公告称,上海宝钢集团公司将信守承诺:自10月14日开始的6个月内,如宝钢股份的股票价格低于每股4.53元,上海宝钢集团公司将投入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增持宝钢股份的股份,除非宝钢股份的股票价格不低于每股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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