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实业控股股东增加股权激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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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2日 07:35 中国证券报 | |||||||||
记者龚小磊 广州报道 东华实业(600393)今日发布公告,经过充分沟通,根据非流通股股东提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控股股东广州粤泰集团增加了高管长期股权激励计划,拟从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票中划出1000万股用于管理层的长期激励。并且还延长了所持原非流通股的限售期。
公告称,经过与投资者的广泛沟通,考虑到控股股东的历史成本以及对公司所作的贡献,10送3股的对价水平维持不变。广州粤泰集团现做出补充承诺,从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票中划出1000万股用于东华实业管理层的长期激励计划,并授权东华实业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定该长期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保荐人海通证券认为,该计划通过把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业务骨干的激励与公司长期价值挂钩,将促进公司长期持续的发展。 此外,粤泰集团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不包括用于东华实业管理层长期激励计划的1000万股)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36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第37个月至第48个月内,出售的股份比例不超过10%。并且只有在东华实业经审计的前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且最近一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3%时才能执行,第49个月至第60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股份同样需满足这个条件。海通证券认为,此修改更体现出了控股股东股权分置改革的目的并不在于减持套现,而是希望减少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利益分割,使得公司全体股东的价值取向趋于一致。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