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通股股东 别忽悠了自己的投票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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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 08:11 中国证券报 | |||||||||
世华财讯 戴正富 从今天起,全面股改推行后的首批40家上市公司将次第进入股改方案分类表决的投票期。流通股股东如何在股改的市场博弈中打好维权仗?总结前两批试点公司的分类投票情况,可以为我们提供有益的指导。
从前两批股改试点公司分类投票情况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其一,流通股东的投票率(投票率指参与投票的流通股股东所代表的流通股份额占所有流通股的比例)高低不齐,最高的可达84.87%,而低的则只有23.07%,流通股股东投票率未超过30%的有4家,未超过50%的有21家公司,两批试点公司的流通股东平均投票率为51.52%;其二,在全部试点的46家公司中基金或机构重仓持有流通股的公司超过30家,十大流通股中均为个人持股的公司仅有5家,在基金或机构重仓持有流通股的公司中仅有1家基金投了反对票,由此可见基金已成为股改方案中投赞成票的重要力量;其三,户均持流通股数越低的公司其流通股股东的投票率相对来说也较低;其四,最终投票结果未能过关的仅1家,流通股股东所投反对票并不是主要来自于基金或机构,而是散户的联合舰队发挥了决定性作用。 因为有了分类表决的制度创新,在某些人眼里被认为已具有了强势地位的流通股股东,何以在分类表决的过程中没有显现出强势作用呢?原因是多方面的,如:非流通股股东加强了事前与流通股股东的沟通,大部分公司修改了最初的对价方案,增加了承诺等,但流通股股东参与投票意识的不强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原因。由于股改游戏规则规定:只要参与投票的流通股股东所投赞成票超过参与投票的流通股份额三分之二比例方案即可通过,并没有规定参与投票的流通股最低投票率要达到多少才算有效,使前两次试点公司中出现的几家不足三成投票率的公司也能顺利过关,其方案虽被通过,但方案缺乏流通股广泛的代表性也是无庸置疑的,同时也暴露了游戏规则本身的缺陷仍有待改进之处。 流通股股东忽悠自己投票权的表现在于:不积极参与股改方案的投票,使投票率低;为参与投票而进行抢权,但投赞成票目的只是为了获得短期的填权效应,即为了短期利益可以牺牲长远利益;人云亦云,不善于独立思考,对股改方案的合理性、公平性还没有弄明白之前就匆忙进行投票;对于基金等机构来说其投票权还存在着可能会迫于非市场因素而进行违心投票的可能。 流通股股东忽悠自己投票权的结果,可能会使一些原本很差的对价方案也能轻易蒙混过关,并给后续公司在支付对价时提供了“向下看齐”的参照标准,尤其是第二批试点42家公司股改方案100%的过关率,对市场预期的负面影响正不断显现,如:有人认为再差的方案也能过关,能少付对价的何必要多付对价呢?最好什么都不用支付,只给个承诺。由于本轮自千点以来的上涨行情在本质上就是股改行情,对对价支付多寡的预期也时时牵动着行情的起伏,全面股改铺开后对价比例的逐批走低,市场追逐高对价预期的激情难再,已给后期走势蒙上了一层不祥的阴影。 要改变目前股改方案中对价支付方案一批不如一批的现状,还市场一个充满稳定预期的行情,需要流通股股东充分运用好游戏规则,即:积极果敢且理智客观地充分使用分类表决权,对那些骨子里始终不忘侵害流通股股东权益的股改方案以及对价方案低于市场预期的方案坚决地说用手投票,大声地说出一个“不”字,唯有此才能使大股东在推出太离谱的股改方案时得先掂量掂量才行,使股改方案的公平性得以体现。 世上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要维权还得靠我们自己。随着股改全面推行投票日的来临,预示着又一场股市维权战即将打响,对此,流通股股东们你们准备好了没有?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