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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观察)简单横比对价送股数不可取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 08:30 中国证券报

  记者赵维

  国庆节前,记者接连参加了几场准G股公司的投资者见面会。虽然之前对这类博弈交流活动“漫天要价,就地还钱”的场面早有预料,但细听之下,还是觉得关于对价送股的讨价与还价之间太缺乏一个能认同的标准。而客观地说,这一次问题似乎更多是出在流通股股东一边。

  “市场上G股公司平均送股3.3,你们为什么只送3?”

  “某公司业绩比你好,对价都比你高,你的方案有什么道理?”

  “有消息说国企底线都要送3,民企当然应该高过这个水平。”

  ……

  从以上这些有代表性的问题中可以看到一种倾向,就是在各种力量的综合作用下,简单的横向对比对价送股数量正在成为相当一部分流通股股东的主导思维方式,送股绝对数最高的方案就是最好的方案。而不少上市公司和投行人士也都对记者表示,对此头痛不已。

  方案简简单单,对价实实在在,是股改启动阶段管理层提出的一个指导思想,目的是易于得到流通股股东的理解,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但这并不等于说送股是唯一的可选方案,送的越多就越好,更何况各公司的情况千差万别,又岂能一把尺子量到底?

  广东有两家公司的对价方案就有较强的说服力,为避嫌姑且不提其名字。其中一家公布10送2.5股并派0.7元,这个方案表面上送股低于市场平均数,但非流通股股东逾30%的送出率却位居前列,且公司大股东为保住控制权,减持股份的空间已所剩无几;另一家

房地产公司公布10送3,但新大股东2004年是以2亿多优质资产置换
不良资产
完成重组的,仅此一项即为流通股股东带来7000多万股东权益,要是将此折进对价应接近10送6。所以说,具体情况还得要具体来分析。

  回到支付对价的本义,还在于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流通溢价,但到底应以何种标准支付,从某种意义上说也真是个模糊概念。在这一博弈中,无论是保荐机构提供的专业计算方式,还是公司的减持压力、股东结构、业绩回报、发展前景、历史融资状况,甚至历史投资损失等,都会成为影响流通股股东意愿的客观因素,出现一些非理性的想法也很正常。不过记者以为,越是在这样亢奋的氛围中,投资者越应该多一些独立的调查分析,多一些客观的换位思考,关键是透过那些多多少少的送股数看清公司的真实情况,这样才能够最大限度地为自己争取权益,也才有利于双方找到共同的改革利益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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