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丰纸业大股东独自支付对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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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 08:27 中国证券报 | |||||||||
记者建兴 今天恒丰纸业(600356)公布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拉开了黑龙江省上市公司股改的序幕。按照方案,非流通股股东将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送2.8股,共支付1680万股公司股票。非流通股股东延吉卷烟厂不执行对价安排,所有非流通股股东应支付的对价由控股股东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承担。送股完成后,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股份获得流通权。
与此同时,恒丰纸业集团将按照每股4.50元的价格,向该公司高管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协议转让400万股公司股权,总价款为1800万元,实施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