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信息披露成老大难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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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 08:22 中国证券报 | |||||||||
陈悦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透明,缺乏时效性一直是证券市场的老大难问题。这个问题不仅仅是困扰沪深市场的沉疴积习,即便在法制建设已经比较规范的成熟市场同样是困扰投资者的主要信息不对称问题。
大凡信息披露如同“挤牙膏”式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皆处于问题缠身的公司。上市公司导致信息披露不及时或严重滞后的原因包括由于工作失误或对相关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把握不准及本来就想逃避信息披露又在舆论的监督下不得不说两种原因。但是大多数情况下,“捂盖子”能拖就拖的情况占比较大。这与公司治理程度是有直接关系的。 内部人控制现象突出,导致的信息披露不真实,缺乏时效性是必定会产生的结果。公司监事会不监,独立董事将“花瓶”进行到底,都使相关上市公司的重大应披露信息被很好地妥善隐藏起来。几乎所有情况下,在媒体大肆渐进式报道揭开公司重大事项的真相时,公司的股价早已出现崩塌,姗姗来迟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对于普通投资人来说,已经成为过去式,掌握信息便利的主力或内部人的“老鼠仓”资金早已逃之夭夭,处于信息知情权极度弱势的中小投资人只能面对的是惨不忍睹的市值剧烈蒸发。事后监管,对于大多数流通股东而言,其作用极其有限。因为面对早已跌无可跌的股价,外部监管只能起到惩罚相关违法违规者应负的责任,损失的真金白银却是收不回来了。 信息披露违规严重的一个原因是相关处罚力度的不足,公开谴责等处罚标准过低使违规信息披露的成本显得过于廉价。同时由于缺乏完善的集体诉讼机制,内部人潜在的收益与违规成本不对等,就会造成某些公司治理混乱的公司代理人不惜铤而走险,损害投资者利益行为的层出不穷也就不足为奇了。采取强化事前事中的内外部监管,提高违法违规的成本,建立健全更为有效的外部董、监事对上市公司的监督机制,强化外部审计机构的失职追究机制等一系列措施,相信能够在监督机制不断完善强化的过程中,减少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不规范问题会得到有效起色。 一心联系办法地址:北京宣西大街甲97号中国证券报热线 100031 电话:010-63072635传真:010-63071041Email:changq i n g @xinhua n e t .c o m c h q @xinhua n e t .c o m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