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 重点监控40城市房产纳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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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 08:13 中国证券报 | |||||||||
记者申屠青南 尹涛北京报道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分析工作的通知》,圈定北京、天津、上海等40个城市,进行重点纳税评估。这40个重点城市的情况报告将按季上报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总局要求各地上报的文件当中要分别就不同税种的有关情况进行分析。营业税政策及征管方面:包括新建商品房竣工面积、销售面积、销售金额、已征税销售面积和销售金额及实际征收的营业税;个人将购买不足两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面积及征收的营业税;住房出租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情况等等。其它税种还包括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以及契税政策及征管方面。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各级地方税务、财政部门要严格执行房地产税收政策,密切关注本地区房地产市场变化情况,对本地区的房地产市场变化情况及税收政策调整对本地区房地产市场和财政收入产生的影响进行跟踪和评估总结。 在日前公布的2004年度中国纳税500强企业排行榜中,仅有一家房地产企业入榜。由于房地产业一直被称为“国家支柱产业”,却鲜有纳税大户,社会上猜测存在房地产业税收黑洞。不少专家因此建议,有关部门应该加强对房地产企业的纳税监督力度。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