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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健米业大股东过半持股将拍卖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 08:07 中国证券报

  记者陶俊

  金健米业(600127)今日公告,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同时根据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常德市分行营业部和被执行人常德市粮油总公司协商一致的意见,决定委托上海新世纪拍卖有限公司于10月12日依法拍卖该院已经冻结的常德市粮油总公司所持有的金健米业国有法人股14600万股。

  资料显示,常德市粮油总公司为金健米业第一大股东,持有金健米业24106万股,占其总股本的55.74%。

  金健米业2002年12月18日获悉,因常德市粮油总公司欠中国农业银行常德市分行借款本金和利息合计25000万元,经中国农业银行常德市分行的申请,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冻结常德市粮油总公司所持金健米业8900万股。2004年12月,为便于双方借款纠纷一案的执行,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又追加冻结常德市粮油总公司所持金健米业5700万股,总数达到14600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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