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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信为购科龙股权加上双保险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 02:00 每日经济新闻

  为降低收购科龙股权的风险,海信修正了转让协议书的两项内容,一是首付款由三方共管;二是要求标的股份不带有任何负担。

  科龙电器今日披露股权转让补充协议,对股权转让中的部分条款作出了修改。

  补充协议规定了付款方式:首付款付至格林柯尔指定账户,该账户在标的股份过户
之前应由格林柯尔、海信空调双方与有权的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共管,标的股份完成过户的同时,海信空调退出共管。海信空调的款项一旦付至指定账户,海信空调即被视为已履行了支付首付款的义务。

  双方就转让标的的股权过户问题作出了约定:在海信空调根据股权转让协议支付首付款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格林柯尔完成标的股份的转让过户手续,将格林柯尔标的股份过户给海信。过户时的标的股份应该不带有任何形式的负担(包括质押、查封、冻结和其他任何对标的股份所享有权利的限制,但法律规定的限制除外)。在原来协议中,双方并没有对标的股份的负担情况作出约定。

  作者:蔡战波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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