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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部署三季报披露工作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30日 05:41 深圳商报

  【本报讯】深交所近日发布《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5年第三季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在2005年10月31日前完成本次季报的披露工作。

  根据均衡披露原则,深交所原则上每日最多安排50家上市公司公布季报。上市公司不能在2005年10月31日前披露本次季报的,公司应及时向交易所提交书面说明,并公布未能如期披露本次季报的原因和延迟披露的最后期限。

  《通知》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在本次季报“股东总数”中,增加披露公司前十名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情况。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公司,应详细披露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钟国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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