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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生:H股和B股股东获对价没法律依据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 05:28 深圳商报

  【本报讯】全面股改已有三批面世,而“A+B”、“A+H”公司的方案仍未露面,昨日有媒体报道称,国务院法制办会将颁发关于“含B或H股公司股改指引”的文件,经济学家华生昨日就此向记者表示,未听说此事。

  该媒体报道称,B股公司股改条件已成熟,已有含B股的公司向深交所上报股改方案,只待国务院法制办关于“含B、H股公司股改指引”的文件一公布,该公司将尽快启动股改
。华生昨日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说,他没有听说国务院法制办会颁发关于“含B、H股公司股改指引”的文件的事。在回答记者是否有这类公司上报股改方案时,华生称,这并不是什么时间上交这类公司股改材料的问题,目前股权分置改革领导小组正在上市公司集中的重点省市进行调研,管理层对出台“A+B”或“A+H”股改方案比较慎重,方方面面会考虑得比较严谨和周详。他个人认为,五部委颁发的《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指导意见》已基本明确H股和B股股东没有补偿,H股股东和B股股东要求补偿没有法律依据。

  作者:钟国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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