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明确股提交股改方案前必须取得书面同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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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6日 08:41 上海青年报 | |||||||||
国资委上周末发出通知明确,国有控股股东只有取得国资监管机构出具的书面备案表后,方可委托上市公司及其保荐机构向证券交易所提交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而此前只需口头同意即可。 国资委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国有股股权管理审核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强调,省级或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必须在国有控股股东委托上市公司及其
(本报记者 谢潞锦) 看点1 股改周期将拉长 总体上看,上市公司股改将会按照既定步骤进行,但部分公司的股改时间周期极有可能会拉长。海通证券分析师张崎作出上述判断。 有业内人士称,从目前情况看,国有股股改将是一件循序渐进的事情,而不能用“大干快上”来解决。同时,国资委对国有股股改订立规章制度,也利于股改顺利、健康地进行下去。 看点2 大盘股发行压后进行 张崎认为,国有股股改通知对市场所产生的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一方面,国有股股改周期拉长,将会令市场降低对股改过高的预期,对指数以及那些国有股所占公司比例较高的公司股价,将产生直接影响。另一方面,由于国有股股改存在运作周期拉长的因素,因此,大盘股的发行可能会压后。而公司业绩和价值,将是决定股价水平的主要因素。 看点3 股改保荐趋于激烈 昨天,某基金管理人认为,国资委此举可能会降低市场预期,上周市场的下跌已经充分地表明了这点。值得引起重视的是,随着相关通知的发布,股改保荐人之间的竞争将会十分激烈。由于在做股改方案时,可能会有数家券商提供服务,上市公司大股东可能会根据方案中送股对价多寡,来选择保荐人。那些能够提供送股对价较少的保荐商,可能会最终被选中。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