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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对股改提出具体要求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4日 10:12 中国证券报

  记者彭少阳 西安报道

  昨日,陕西省政府召集省国资委、省发改委、省证监局、省银监局、省审计厅5部门座谈股权分置改革,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赵正永提出具体要求:“2005年底前标准股份、西飞国际、宝钛股份、秦川发展、西安旅游、广电网络、航天动力7家业绩较好的公司必须完成股改,其余公司2006年全面完成。”

  座谈会上,陕西省国资委主任邱世杰就陕西省国资委积极稳妥地推进陕西省股权分置工作进行了部署:一是建立相关工作机构,成立由主管省长担任组长的“陕西省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陕西省国资委。二是制订陕西国有控股或参股公司的股改总体规划。三是召开全省股改工作会议,传达相关精神。四是制订国有股权管理的相关规定。五是规范国有控股股东行为,防止资金占用,并确保有计划的清偿。六是市属国资企业将由西安市国资委负责股改工作,陕西省国资委将行使业务指导职能。

  中国

证监会陕西证监局局长薛文石要求陕西相关企业应该从四个方面着手,积极推动公司的
股权分置
改革:第一,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进一步明确股改对推进
资本市场
和上市公司未来发展的重要意义。第二,在成立股改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责任,借鉴前几批企业的股改经验,尽快确定保荐机构,使公司股改取得实质性进展。第三,要正确认识对价问题,对价不能简单理解为补偿,也不能把股改简单看作国有股减持。四是要充分利用股改契机,积极以金融创新手段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建立股权激励制度,将资产重组、股权结构调整、“清欠解保”与股改组合运作,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在座谈会上,宝钛股份、秦川发展、航天动力三家公司还就目前公司的经营状况股改进展情况做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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