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人士解析246号文,时间表不能不切实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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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4日 02:41 新文化报 | |||||||||
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国有股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即246号文)颁布以来,市场各方对其中部分条款的理解尚不明晰,国资委产权局股权处助理调研员曹录波日前阐述了部分政策思路。曹录波表示,股改之所以能够达成共识,形成与国有股减持时期的巨大反差,原因有二:一是政策制定更符合证券市场上众多企业千差万别的特点和需求;二是领导层决策更加开放,令之前根本无人敢碰的无偿送股成为对价手段。对于《通知》第二条中确立的“积极、稳妥、有序”原则,曹录波称,这与五部委的意见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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