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分析师开腔需冠真名 必须恪守四原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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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3日 05:07 深圳商报 | |||||||||
【据新华社北京9月22日电】中国证券业协会近日发布了修订后的《证券分析师职业道德守则》,明确规定证券分析师必须以真实姓名执业,珍视其职业称号和职业名誉。 《守则》规定,证券分析师在执行业务过程中必须恪守四个原则:独立诚信原则、谨慎客观原则、勤勉尽职原则及公正公平原则。
《守则》要求,分析师应主动、明确地对客户或投资者进行客观的风险揭示;对在执业过程中所获得的未公开重要信息及客户的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夏丽华)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