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基调整股改方案 每10股支付3.3股对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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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2日 07:50 中国证券报 | |||||||||
新中基(资讯 行情 论坛)(000972)今日公告,根据充分协商结果,经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提议,公司调整股改方案部分内容。原方案中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支付3.2股对价,调整为每10股支付3.3股。 乌鲁木齐三木实业公司、乌鲁木齐楠悦工贸公司原作出了法定最低承诺,现调整为:其所持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禁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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