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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基调整股改方案 每10股支付3.3股对价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2日 07:50 中国证券报

新中基调整股改方案每10股支付3.3股对价

  新中基(资讯 行情 论坛)(000972)今日公告,根据充分协商结果,经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提议,公司调整股改方案部分内容。原方案中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支付3.2股对价,调整为每10股支付3.3股。

  乌鲁木齐三木实业公司、乌鲁木齐楠悦工贸公司原作出了法定最低承诺,现调整为:其所持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禁售
期满后通过

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数量占新中基的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24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姚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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