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股市评论 > 中国股权分置改革专网 > 正文
 

非流通股爬行流通 禁售是否越长越好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2日 07:50 中国证券报

  记者 黄俊峰

  监管部门立法设定禁售期的出发点,主要是为了减缓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后的变现扩容压力,通过设定缓冲时间来换取股市稳定发展空间的战略思路非常明显,而市场将之形象地称为“爬行流通”。

  事实上,目前完成股改的公司和正在进行股改的公司基本上都自愿承诺了更长的禁售期限,大部分公司的非流通大股东承诺三年内不通过交易所系统减持股份,鑫富股份、山东威达等承诺五年内不减持,而截至目前设定禁售期最长的是承德钒钛,竟然长达六年。

  上市公司承诺更长的禁售期,就意味着“爬行流通”的进程被进一步拉长,这从一定程度上进一步消除了流通股股东对短期扩容的担忧,大受欢迎自然也在情理之中。但是也有公司采用“对价不足,承诺来补”的策略,将超长期禁售当作一种与流通股股东博弈的手段进行投机取巧。

  不管上市公司和非流通大股东出于什么目的,我们在看到超长禁售期承诺的有利一面时,也不应忽视其“硬币的另一面”:今日之承诺如何面对明日之巨大不确定性。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承诺的贯彻实施有无保障。作为一个新兴市场,我国

证券市场的诚信建设依然任重道远,如何避免空口说白话在禁售期承诺上重演,将上市公司大股东的诚意变为实实在在的诚信行为,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对此监管部门已经未雨绸缪,昨日沪深交易所发布股改工作备忘录,要求上市公司应当披露承诺事项的违约责任,赔偿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损失。

  在禁售期的承诺问题上,上市公司“信然诺”固然可敬,但是资本市场逐利的本性还要求在承诺之下需要产生“千金”之利,这才是可爱之举,否则承诺的价值就会大打折扣甚至一文不值。常识告诉我们,距离的时间越长,不确定性就越强,五、六年之后的情形是个什么样子,恐怕没有人能够准确预测。假如五、六年的超长禁售期满后,上市公司亏损累累,股价大幅下跌,即使承诺再长的禁售期,又有何益?

  有市场人士认为,表面看超长禁售期承诺确实可以消解短期扩容的不确定性,但是从长期看乃是将短期问题长期化了,还是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只不过是暂时将问题搁置起来。如果所有上市公司的禁售承诺都是超长期的,届时市场还是要直面集中扩容,而

股权分置痼疾不正是如此这般沉积而成的吗?因此,禁售期承诺不宜过长,否则短痛有可能演变成长痛,反而违背了股改的本意。

  总之,不设禁售期是不现实的,而禁售期过长也不恰当。在遵守法定禁售期的前提下,是否额外承诺更长的禁售期限,不同的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应该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未来发展前景等综合考虑,而不应该逞一时之快,仅仅为了顺利完成股改,就做出超长禁售期的承诺。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