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隆系下属伊斯兰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开庭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1日 07:45 中国证券报 | |||||||||
记者 武勇 陈晓虎 20日上午,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德隆系”下属伊斯兰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的9名管理人员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 银川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单位伊斯兰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从2002年3月到2004年6月
银川市人民检察院认为,伊斯兰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在不具备吸收公众存款资格的情况下,以开展信托业务为名,采取承诺保底和固定收益率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变相吸收存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9名被告人刑事责任。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