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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改披露内容有章可循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 09:08 东方网-劳动报

  本报讯 (记者胡玉荣)上海证券交易所昨起通过上证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股权分置改革备忘录。

  上述备忘录的内容主要包括:股改文件分类上网和见报披露的要求;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司涉及的转债、转股的停牌等特殊问题;股东承诺事项的表述和对违反承诺后果的说明;保荐机构报送文件的装订等具体要求;改革方案调整后的信息披露;相关股东会议通
知的提示公告发布程序及其内容;改革方案涉及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情况下的审计要求及相关信息披露规定;与改革方案同时推出的股权激励方案的处理;非流通股股东间代为支付对价需要说明的问题;对价方案涉及国有资产处分的,均需事前取得有关国资管理部门的同意和批复的程序规定;法定假日是否计入停牌时间的说明;股改方案和改革说明书在披露中需要明确的其他问题等,并设计了若干表格供保荐机构和上市公司在操作中采用。

  为便于投资者理解对价水平,备忘录还规定,在

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改革方案概述”部分,若对价涉及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应以分配或转增后的基数计算对价安排水平;若对价涉及非流通股股东缩股的,应以缩股前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变动计算对价安排水平。(来源:劳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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