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局官员表示 将扩大外汇违法信息披露试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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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 07:56 中国证券报 | |||||||||
记者上官卫国 北京报道 国家外汇局有关部门负责人日前表示,将做好外汇违法(负面)信息披露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试点地区,争取在2006年将该项工作扩大到全国的36个外汇分局。 2005年8月1日,国家外汇局政府网站发布了第一批外汇违法(负面)信息,在社会上引
他说,将来任何涉汇主体的外汇违法信息都将进入数据库,并通过不同的方式向社会披露。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