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老窖公布股改方案 推出追加送股承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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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9日 07:45 中国证券报 | |||||||||
记者 周渝 成都报道 今日泸州老窖(资讯 行情 论坛)(000568)公布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支付2.8股股份作为对价以获得上市流通权,并且保证未来保持即定的利润增长和分红比例,否则将实施追送股份,非流通股股东再向流通股东每10股追送0.5股。这种以未来利润增长为基础的追加送股模式在目前已公布的股改方案中尚不多见。
公司股改方案显示,股改实施后,流通股比例将由30.44%提高到38.96%。第一大股东泸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承诺: 其一,在所持有的泸州老窖非流通股股份取得流通权后,在12个月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当股票价格低于4.2元/股时(若自非流通股股份获得流通权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则对该价格作相应处理),不出售所持有的泸州老窖股份; 其二,股改实施后,将在股东大会上提议并投赞成票:泸州老窖今后五年的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的70%; 其三,追送股份承诺,如果公司2006-2008年度的净利润不能满足以下条件,将启动股份追送承诺条款:2006年度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以目前总股本841399673股计算的每股收益不低于0.2元/股(若自非流通股股份获得流通权之日起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股本变更时,则对每股收益作相应调整),2007年度、2008年度每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比上年增长不低于30%,并且净利润以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为准。如果公司2006-2008年度的会计报表被出具了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时,追送股份承诺条款也将启动,追送股份承诺条款启动后,泸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将再向流通股东每10股追送0.5股(按照股权分置改革前流通股256118873股计算)。 关于对价方案,公司称充分考虑了以下几个方面因素:一是泸州老窖所处白酒行业是我国所独有的行业特点;二是商标权价值,“泸州”牌注册商标是中国首届十大驰名商标之一,品牌价值在2001年时就超过了百亿;三是具有不可复制性且价值随时间而不断增长的窖池群等。 根据股改方案,未来五年泸州老窖的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的70%。据了解,泸州老窖自1994年上市以来一直有着良好的分红记录,截止到目前,公司已累计分红91493万元,而累计募集资金额仅为77885万元,分红额已经远远超过了募集资金额,这种情况在我国上市公司中是非常少见的。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