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发布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工作指引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9日 04:43 深圳商报 | |||||||||
深交所发布股改保荐工作指引 保荐机构不得利用股改信息进行利益输送 【本报讯】为规范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工作,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深交所日前发布《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工作指引》,对保荐机构应当履行的职责、保荐机构
《指引》称,若在持续督导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保荐机构应当及时向证交所报告,即承诺人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其承诺;有迹象表明承诺人将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其承诺;承诺人经营状况与财务状况发生重要变化,可能会影响其履行承诺的能力等。 《指引》要求,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不得利用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信息进行利益输送、内幕交易、市场操纵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虚假信息。在为保荐对象提供股权分置改革服务期间,保荐机构及其关联方不得自营或者通过客户资产管理等形式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保荐机构应当提醒保荐对象的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股股东等重要关联方不得利用股权分置改革内幕信息买卖保荐对象的股票。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