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中寻求股改突围 含B股公司谁会成为先行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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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9日 04:05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郝渊侃 发自上海 短短数个交易周经历了100%甚至200%以上的涨幅后,因“高对价支付能力”而备受追捧的流通B股大于流通A股的上市公司必须回到现实之中,寻求股改突围。 经Wind资讯数据统计,沪深两市共有64家上市公司,其流通B股比例高于流通A股。两
事实上,含B股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一直被视为一大难点,针锋相对的焦点也集中于B股是否应该获得对价。 这一切随着8月24日公布的《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趋向明朗。 五部委联合发布的《指导意见》首次明确在股改中只有A股含权,B股股东不参与股改方案的表决,能否获得对价要看A股市场相关股东的协商结果。 此前燕京华侨大学华生教授曾认为,B股已经是完全意义的流通股,不存在谁向谁支付对价的问题,都是同股同权进来的,因此B股流通股股东已经没有获得对价的可能性。 “的确,市场似乎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对B股不获得股改对价达成了共识。”华夏证券资深分析师冯雷如是说。 “不过,《指导意见》既没有明确B股不获得对价,也没有说B股享受对价,因而分散决策成为较为妥当的解决方式。” 但是,谁会成为A+B股上市公司的股改先行者呢? “和当初一些纯A股上市公司积极申请、希望成为首家股改试点公司不同的是,A+B股上市公司考虑到改革的复杂性,对于上报方案就抱着更为谨慎的态度,谁都不愿意看到自己‘倡导’的先例。”一位交易所内部人士告诉记者。 B股股东到底能不能获得对价?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A股股东支付对价,将对B股股东的权益造成怎样的影响?这些,都是亟待考虑和解决的问题。而一旦开了口子,很有可能成为A+B类上市公司股改的范本。 无论64家中的哪一家将成为首家,股改已经全面铺开,类似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进行股改的日子已经不再遥远,因此在股改即将铺开的预期传遍市场时,A+B类上市公司股票的炒作也早已迫不及待地展开。 所谓的炒作概念就是这类公司流通A股所占总股本的比例较小,若B股股东不获得对价,那么非流通股股东只要拿出很小一部分股份,流通A股股东获付的比例将会很高。 还有一类基于投票杠杆效应的炒作题材。由于A+B类公司中许多流通A股占比很小,在类别表决机制下,1/3的流通股就相当于股改方案的决定权。因此,在分类表决机制下的杠杆效应,成为A股股东能够实现相对更高对价补偿比例的理由。 “不过,在部分A+B类上市公司股价处于如此高位时,投资者应当审慎对待。”冯雷直言。 直至今日股改铺开后第二批进入股改程序的公司名单公布,含B股的上市公司仍未露面。 “不仅是这一类型的上市公司,在配套措施完善和各方充分协商前,相关监管部门仍将谨慎面对这类公司的股改方案。”一位投行界人士认为。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