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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将代偿金通债务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7日 11:34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 敖晓波) 中信证券收购金通证券已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中信证券昨天披露,公司已于9月14日与浙江国信控股集团签署了《关于转让金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框架协议》,金通证券的全体股东将按框架协议的约定,转让其持有的金通证券的全部股份,中信证券及其指定的受让方将受让金通证券的全部股份。

  重组华夏证券的余温尚未退去,中信证券又将触角伸向了金通证券。记者发现,对于
之前市场一直猜测的关于金通证券的债务处置问题,双方签署的协议给出了明确的答案。根据该项协议,金通证券全部负债将转由国信控股集团(原金通证券实际控制人)予以清偿,中信证券根据相关约定将向国信控股集团支付债务清偿价款。

  此外,为保证框架协议签订后、交易完成前金通

证券内部管理正常及顺利进行,保护各方权益,交易各方已同意在框架协议生效、中信证券向金通证券支付10%预付款的当日进行金通证券经营管理权的移交,由中信证券正式接管金通证券的经营及管理业务,并对经营盈利或亏损享有权利或承担责任。中信证券还与国信控股集团约定,以经营管理权移交的当日作为风险责任承担的分界日,该风险包括经济、政策和法律风险。若金通证券在基准日的客户资料不完整,则根据中国会计准则相应调整基准日的净资产。

  据了解,中信证券收购金通证券总价款预计为7.96亿元,交易价款将由中信向国信控股集团分4期进行支付。在金通证券经营管理权移交的同时,中信证券将首先向国信控股集团支付预计交易价款的10%,随后在中信证券股东大会通过批准交易之后支付交易价款的50%。框架协议生效满半年后,再支付交易价款的30%。

证监会批准此次交易并办理完成股份转让变更登记手续后,支付交易价款的剩余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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