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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城股份被公开谴责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6日 10:32 东方网-劳动报

  本报讯因未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及时披露有关的关联交易信息,深交所今日对金城股份及公司董事廖卫东、高成军、杜恩义、尹德良、李铁全、李六龙、原毅军、安庆大、秦志敏、原董事柏丹予以公开谴责。

  深交所经查认定,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自上市以来至2001年度,由控股股东金城造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代销部分产品,金城集团未能及时偿还销售款项,截至2002年12月
31日金额为43480万元。此后,金城股份为了掩盖资金被控股股东巨额占用的事实,由金城集团取得临时贷款在会计期末偿还上述欠款,随后金城股份将款项划回金城集团,2003年、2004年、2005年1月至5月划给金城集团资金的发生额分别为11.41亿元、10.51亿元和5.57亿元,其中实际向金城集团提供医疗、环卫等非经营性资金分别为5688万元、3290万元和1091万元。截至2005年5月31日尚未收回的资金余额为57593万元。对于上述提供资金的关联交易,金城股份未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及时信息披露义务。

  2003年8月至2004年12月期间,金城股份因被担保人未及时偿还银行借款,被债权人提起诉讼,涉及担保金额6689万元,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布凡(来源:劳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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