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股份被公开谴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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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6日 10:32 东方网-劳动报 | |||||||||
本报讯因未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及时披露有关的关联交易信息,深交所今日对金城股份及公司董事廖卫东、高成军、杜恩义、尹德良、李铁全、李六龙、原毅军、安庆大、秦志敏、原董事柏丹予以公开谴责。 深交所经查认定,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自上市以来至2001年度,由控股股东金城造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代销部分产品,金城集团未能及时偿还销售款项,截至2002年12月
2003年8月至2004年12月期间,金城股份因被担保人未及时偿还银行借款,被债权人提起诉讼,涉及担保金额6689万元,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布凡(来源:劳动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