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鼓励大市值公司率先股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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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6日 08:30 中国证券报 | |||||||||
记者盛义周渝 成都报道 四川将采取分类指导、先易后难的步骤推进股权分置改革。鼓励新钢钒、四川长虹等大市值公司率先股改。 日前,四川省副省长杨志文在四川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会议上指出,四川省股权分
杨志文强调,股改工作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四川上市公司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股改方案,不搞“一刀切”。他特别强调,股改完成后,传统的监管方式将发生彻底变革,必须建立起综合监管机制,股票回购和出售将成为监管的重中之重;对于国有股权要建立动态监管机制,监管途径多元化,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和独立董事在国有股权监管中的作用;上市公司要完善股权评价考核体系和股权激励机制。 中国证监会四川证监局副局长马建华表示,四川将采取分类指导、先易后难的步骤推进股改。鼓励四川辖区排名沪、深交易所市值前200名的如新钢钒、四川长虹、泸天化、泸州老窖、五粮液、东方锅炉和东方电机等7家上市公司尽快实施股改;其次是有再融资要求的公司要尽快完成股改;ST公司或绩差公司要利用股改解决优质资产注入、债务重组以及上市公司资金被占用等一揽子问题。在股改方案上鼓励大胆创新,采用包括送股、资产重组和增加承诺等多种方式完成股改。 四川省国资委主任陈光志强调,股改必须结合公司现状和长远发展积极稳妥地进行,不能将股改简单地理解为“一送了之”。在制定方案上要创新,要保证国有控股的最低持股比例。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