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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城股份受深交所公开谴责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6日 07:55 中国证券报

  记者李宇 深圳报道

  因大股东违规巨额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金城股份(000820)及公司相关董事受到深交所公开谴责。

  据深交所公告,自金城股份上市到2001年期间,公司控股股东金城造纸(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代销其部分产品,但是销售款项却未能及时偿还给金城股份。截至2002年底,未偿还金额为43480万元。此后,金城股份为了掩盖资金被控股股东巨额占用的事实,由金城集团取得临时贷款在会计期末偿还上述欠款,随后金城股份将款项划回金城集团。公告显示,金城股份于2003年、2004年、2005年1-5月划给金城集团资金的发生额分别为11.41亿元、10.51亿元和5.57亿元。截至今年5月31日,尚未收回的资金余额为57593万元。深交所称,对于上述提供资金的关联交易,金城股份未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及时信息披露义务。

  此外,2003年8月至2004年12月期间,金城股份因被担保人未及时偿还银行借款,被债权人提起诉讼,涉及担保金额6689万元,该事项也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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