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说就说·流通股东评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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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5日 10:29 四川金融投资报 | |||||||||
上海读者叶女士E-mail留言:民生银行采用资本公积金转增的对价方式,按公司方面的说法是由于民生银行非流通股股东比较分散、非流通股股权流动性较好、相当比例的非流通股质押在银行的特殊情况。采用公积金转增方式,容易为质押银行同意。那是不是意味着有类似情况的公司(股权分散,股权质押较多)以后都极可能采用公积金转增方式?股权被质押了就不能送股了吗?那银行岂不是成了决定对价方案的重要人物?
手机号为139××××3199的读者短信留言:缩股对流通股东究竟带来多少对价补偿?如何把它转换成送股? 成都读者袁先生热线电话告知:泰豪科技和福星科技两家公司采用缩股方式,我原来觉得这种方式很好,总股本少了,每股净资产、每股收益都增大了,但今天在网上看到用这种方式主要是为了确保再融资数额?到底是不是这个原因哦?如果是,那上市公司不又在欺骗愚弄我们? 小结:昨日很多读者都表示不知道缩股怎么转换成送股,在此作个解释。以福星科技为例,由于非流通股按1∶0.63缩股,流通股持股比例由37.75%上升到 49.04%,持股比例增幅为30%,因此该方案相当于10送3的送股方式;而泰豪科技非流通股按1∶0.7缩股,流通股持股比例由30.06%上升到38.04%,增幅为26.5%,因此相当于10送2.65股。至于缩股是不是为了确保再融资额,目前市场有此质疑。这两家公司都有增发计划,缩股不会带来股价除权,在相同的发行数量下,融资额会更有保障,但公司是否出于此目的还需考证。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