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激情建言股改 建议管理层加强监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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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5日 10:21 证券时报 | |||||||||
□本报记者 冉慧敏 本次读者调查中,许多投资者在完成调查表格之余,还向本报表达了自己对股权分置改革的看法,提出一些中肯的建议。湖北的张明清、江苏的吴俊卿、湖南的宫克动等数十位投资者还传来长达数页的建议书,对证券市场的关切之情溢于纸面。投资者大多肯定了前两批股权分置改革试点的成绩,同时围绕着加强监管提出多项建议。
建议管理层加强监管 湖北的投资者张明清表示,前两批股改试点在管理层的重视下,在试点公司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尤其是在市场提供了一系列有利股改的条件下,不仅试点公司几乎全部完成改革,还促进了股指回升、大部分试点公司股价提高的可喜局面,同时也为下一步股改的全面铺开创造了积极氛围和良好前提。 湖南长沙的投资者宫克动提出,“全流通后,证券市场应引进成熟市场的行之有效的监管制度,要把诚信作为市场建设的首要任务来抓。对上市公司的违规高管必须建立严格的责任追求制度,必须绳之以法。” 投资者李牧建议,管理层在制定相关政策时应从严,并且重点关注上市公司股改的执行情况。因为在股改全面铺开以后,企业由于其逐利本性,在具体操作过程中的各个环节上会尽量执行于已有利的政策。“目前市场条件下,投资者信心受到极大的打击,如何树立管理层的威信和上市公司的公信力,股改本身就是一个绝好的突破口。” 江苏常州的投资者吴俊卿建议,“对于股东大会中一些基金进行内幕交易活动的,一旦查处,当事人的投票均应以废票论处;对基金经理在商量对价和投票中的索贿行为,应该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提醒上市公司 恪守“三公”原则 除了对管理层提出建议,热心的投资者还向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提出自己的意见。 宁夏的投资者王启明表示,上市公司应当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度身定制相应的方案,而不应跟风、观望、存在讨价还价的心理;在对价方面,不能单纯论多少,关键要看是否合理及大股东尤其是国资委的诚意;同时要注意杜绝不良非流通股股东借股改之机套现和恶意炒作;在稳定上市公司股价的同时也要注意不能形成大股东“坐庄”局面,否则后患无穷,决定股价稳定的核心因素还是在于上市公司内在投资价值。 湖北武汉的投资者罗建琪也表示,希望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能本着“三公”原则,制定出不与民争利的方案。 湖北的张明清也提出了自己的几点担忧。一是对公司有关稳定股价的承诺有所担心。前两批试点中某公司对增持价格的事后解释是作为“上限”确定的,而事先并没有进行详细说明,让投资者难以把握,并且担心类似这样的不准确、欠严谨承诺在全面推行股改后继续出现。他建议上市公司在严格遵守相关法规的同时,还应在沟通过程中进行明确、充分、完整的解释。 张明清的担忧之二是控股股东今后的责任心能否有保障。“随着控股比例的下降、改革的付出、股权出让的便利,控股股东以往的支持、扶持还能否继续?如何防止其挤占小股东利益、操纵股价等可能出现的新问题,也需要管理层思考和提前预计对策。”此外他还担心政策变化太急,对行情的继续发展不利。“股市只有改革的‘一条腿’毕竟不健全,迟早还需要融资的‘另一条腿’也开始行动才完整。但在市场人气恢复不够、投资者承担损失的能力不足的情况下,过早启动融资,可能打击投资者的参与热情,丧失经过一系列组合拳努力才刚刚得来的市场稳定、个股活跃局面。” 在统计调查结果的过程中,广大投资者对这个市场的关心时时让我们感动。许多投资者都在调查表中附上“祝股市越来越好!”、“望中国证券市场早日腾飞!”的祝福,一位投资者的话将我们深深打动,“期待中国证券市场成为一个真正的投资市场,使有限的宝贵资本得到合理配置,加速中国强盛。希望今后能有更多机会让我们弱势的中小股民参与中国证券市场的健康构建。”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