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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交所拟吸引A股公司在韩国第二上市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5日 07:11 第一财经日报

  本报记者 李亚 发自深圳

  “韩交所希望吸引一些A股公司来韩国第二上市。”韩国证券交易所副总裁郑鹤鹏向《第一财经日报》表示。他指出,韩国交易所(下称“韩交所”)对再融资的要求很低,A股公司在韩交所第二上市将开拓新的可持续融资渠道。

  按照目前韩国上市条例规定,海外公司来韩国上市只能以第二上市的方式:即海外公司必须已经在其他证券市场上完成上市挂牌。不过,韩交所正拟全面开放海外公司IPO和第二上市的限制,计划中如果企业最近年度销售额达到300亿韩元(约人民币2.26亿元)及连续三年平均200亿韩元(约人民币1.5亿元)便可以在韩国进行IPO,韩交所没有对净利润作出要求。“韩交所正积极与上级监管部门协调,预计在今年10月份可以推出该项条例。”韩交所上市推进部总经理韩昌佑向记者表示。

  高能资本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晓宾告诉记者,目前中国内地A股再融资的要求极为严格,在全球范围来看是最严格的再融资条例之一。王晓宾表示,这些公司在韩国实现第二上市将是一个不错的融资选择。她指出,韩交所上市之后可以随时融资,在最大股东不变的情况下,没有任何限制;且融资费用低廉,承销费比在香港上市要低。

  韩国股市的平均市盈率为8.2倍,是亚洲国家及地区

证券市场中最低的市盈率之一。与中国A股市场的差别主要在会计准则上有所不同,A股市场采取的是股份制会计准则,而韩国则使用国际会计准则。另外,韩国每手为10股,每日涨跌幅规定为15%。

  韩交所是一个高度活跃的证券市场,该所2004年交易额高达6220亿美元,超过中国香港的交投,也超过了沪深股市在同期的交易总和,换手率为147%。同时,韩交所的海外投资者参与程度高,韩交所规定海外投资者的持股比率可以达到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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