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股改进入重点推进阶段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4日 07:36 中国证券报 | |||||||||
记者 周松林 沪深交易所本周一推出40家股改公司名单,标志着股权分置改革的进程已由前期的试点阶段转而进入第二个阶段,即重点推进的阶段。分析人士认为,重点推进阶段的目标是完成占市值60%的上市公司的股改工作,此后即可进行新老划断。从这一比例推算,这和前一段权威人士表示的完成二三百家公司后即可新老划断的表述大致吻合。
从周一推出的第一批公司情况,可以看出第二阶段股改工作的一些原则:一是依法办理,目前已有《指导意见》、《管理办法》和《操作指引》构成完备的法规体系。二是股改仍然要与保持市场稳定结合,即最终检验股改成功与否的标志,就是市场是否稳定。第一批公司平均对价较高,市场能够接受,而缩股方案不会给市场带来冲击,显然也受到了管理层的欢迎而予以优先推出。估计今后仍然会采用一个交易所每周10家左右的速度,滚动推出。三是提高效率。目前的做法是确定名单后的第一天就公布方案,明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整个过程可以在40天内完成。四是交易所定位明确。交易所的职责是控制节奏,维护市场秩序,使股改得以顺利进行。从第一批的情况看,交易所的重点主要是放在审核方案的成熟度、承诺能否实现、非流通股有无股权上的瑕疵等,而不是对价水平。据悉,试点以来已积累了较多有意参与并准备了方案的公司,但上证所本次只推了12家,就是为了避免给市场造成误解。因此,有人认为可以用半年时间解决股权分置的说法并不现实。 从第一批公司名单中也可看出一些有指导意义的选择标准:公司市值大,这样有利于尽快完成60%市值的公司,结束重点推进阶段;业绩好的优先,上海12家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在10%以上就占8家,还有一家是红利指数样本股;方案普遍较优,上海公司平均对价水平为3.2股,高于试点阶段的平均水平,而且这还是预案,如果要调整,只会向上调;方案有创新,如临时股东大会和相关股东会议“两会合一”,非流通股股东未完全一致而由大股东代付,以及缩股方案等,都有突破;所有承诺都与交易所、登记公司的监管技术相适应,以保证承诺的兑现;尽可能保护各地区股改的积极性,同时也体现了对重点地区的倾斜。 第一批公司名单的另一个特点是没有中央企业,这应该与国资委的批复文件在最后时刻才上网有关。这方面估计下一批公司会有突破。 据悉,重点推进阶段完成后,将转入后续完善阶段,以完成剩余公司的股改。分析人士认为,在第三阶段,市场的注意力以及种种扶持政策,将主要体现在G股板块。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