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流通IPO细则预计年底颁布 意见稿将很快出台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4日 04:56 深圳商报 | |||||||||
【本报9月13日北京电】(深圳商报驻京记者 宋华) 业界人士透露,新股全流通发行询价细则预计在今年底、明年初颁布。即股改已经完成800至1000家之后,“新老划断”的合适时刻。 此前,坊间有消息称,新股全流通发行询价细则意见稿将于上周末发布,很可能由于上周二市场的大跌而最终未果。
大部分接受采访的专家及业界人士表示,与此前的询价规则相比,新股全流通发行询价细则预计变化不大,而询价过程将更为市场化。 预计总体变化不大 经济学家华生认为,股改之前已经进行了新股询价的改革,新股全流通发行的询价预计不会有大的改变,而在具体操作上会有所改变。此前新股发行是询价之后全面配售,全流通发行将主要是对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在机构投资者和市场之间进行分配,机构投资者认购额按照常规将占新股发行数量的一半以上。因而将来新股发行主要靠机构投资者认购,这样的好处是对市场冲击较小。 华夏证券研究所负责人董晨预计,全流通发行询价细则与此前的相关规定相比不会有很大改变,“询价过程、方法应该没有大的差别”。他指出,股改前新股发行进行的询价,承销商提供的现金流、企业价值等数据是按照全流通情况下来进行估算的——国际惯用的估值方法就是按照全流通的模式计算的。 接受采访的业界人士认为,即使是意见稿,现在也不是颁布的合适时机,容易引起市场的恐慌、波动。有关人士透露,目前有关部门确实已经在做有关准备,但预计真正的操作不会那么快。 估值发生改变 华生认为,由于新股在全流通情况下发行,机构将会按照可全流通来进行估值。承销商主要跟机构投资者谈判,机构投资者会参照周边可全流通市场的市盈率估值且再略微有点压低才可能认购。A股市场新股市盈率跟周边市场新股市盈率的接轨将不可避免。 民生证券研究所所长袁绪亚分析,新股全流通发行可能打破原来发行市盈率不超过20倍的框架,奉行完全市场化认可的原则。市场认可原则将从市场当时环境及投资者行为两方面影响新股的估值和定价。如大盘蓝筹得到机构认可度高,其发行市盈率可能高过港股的平均市盈率;概念强、技术含量高、成长性好的小盘股也可能获得高溢价发行。 新股上市后表现可能不同 董晨认为,新股全流通发行之后最大的不同是上市后的股价表现。由于股改前新股发行的询价依据,实际上是按照股份全流通来进行估算的,因而实际上存在的股权分置有一个溢价,市场也有一个全流通后获得补偿的预期,因而新股开盘一般都会上涨。而新股全流通发行没有了预期和溢价,新股定价可能偏低,开盘表现恐怕会不尽如人意。但从另一个角度看,新股股价相对以往偏低,也可能引来新资金的青睐。 作者:深圳商报驻京记者 宋华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