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煤电每10股送2.6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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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3日 08:12 中国证券报 | |||||||||
承诺从明年开始,连续三年现金分红比例将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50% 记者 王泓 北京报道 山西省首家股改公司西山煤电(资讯 行情 论坛)今日公布股改方案:每10股送2.6股。除法定最低承诺外,控股股东山西焦煤集团承诺:集团所持非流通股股份自取得流通权之日
保荐人山西证券有关人士表示,假设公司上市时,如为全流通状态,则新老股东折股比例应保持一致。而实际上市后,由于非流通股暂不流通,非流通股股东每股利益增加与流通股股东每股利益增加差额就是双方之间利益平衡的基础,即作为流通权对价补偿的上限。经测算,西山煤电非流通股股东因为上市共获得7.15亿元的利益,流通股股东主要是因为上市折股比例不同的关系,共减少4.87亿元的利益。故非流通股流通权对价补偿的下限应为4.87亿元,上限应为7.15亿元。 同时,西山煤电拥有全国最好的稀缺焦煤资源,在西山煤电目前每股净资产基础上合理考虑每股资源价值确认的净资产水平才是真实的每股净资产。并且,上市时由于大股东将采矿权价值无偿投入股份公司,上市时按流通股股权比例分配给流通股股东,同时公司在上市后经营情况良好,现金流充足,未进行再融资,因此公司上市以来,流通股股东真实利益变化并未减少,而且其权益因按比例享有采矿权资源价值而大幅提高。根据支付对价后应当使股权分置改革后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持有的股份价值均不发生损失的原则,综合测算后,每10股流通股可获得的对价股份数量为2.16股。为保障流通股股东权益,5家非流通股股东将对价增加到10送2.6。 截至今年上半年的公司第一大流通股股东易方达基金则认为对价偏低,10送3以上基本可以接受。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