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豪科技和福星科技再传缩股接力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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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3日 03:44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匡志勇 发自深圳 吉林敖东(资讯 行情 论坛)(000623.SZ)在股改试点中首试“缩股”后,在本次40家股改公司中就有两家公司泰豪科技(资讯 行情 论坛)(600590.SH)、福星科技(资讯 行情 论坛)(000926.SZ)接过了“缩股”接力棒。巧合的是,沪深两家证券交易所各有一家公司采用缩股方案。
泰豪科技公布的股改方案显示:非流通股股份拟以1:0.70的比例缩股,缩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41875573股,由股改前的199585242股变更为157709669股。而福星科技的非流通股股份缩股比例为1:0.63,这一比例要略高于泰豪科技。两家公司均低于吉林敖东此前1:0.6074的缩股比例。 泰豪科技董秘杨骏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采用缩股方案主要是从减少整个市场容量的角度来考虑。缩股后,公司每股收益率和每股净资产都会相应提高,这样有利于稳定股价。 福星科技证券事务代表杨望云透露,福星科技采用缩股方案是从再融资的角度考虑。杨望云介绍,去年4月29日,福星科技就公布要增发5300万股新股,募集5亿元资金来投资年产2万吨子午轮胎用钢丝帘线项目。如果采用送股方案,会降低公司每股收益率,业绩会摊得太薄。相反,采用缩股可以提高收益率,为增发作准备。 记者注意到,福星科技公告称提出股改提议的非流通股股东合并仅持有公司非流通股股份16102.3万股,占公司非流通股股份总数16602.3万股的96.99%。对此,杨望云介绍,由于持有公司500万股法人股的第四大股东中工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国有企业,参加股改需要获得国资部门的批复,其应支付的对价将先由第一大股东湖北省汉川市钢丝绳厂来支付,以保证公司股改的顺利进行。 “相比送股,缩股是对投资者中长期利益更具实质性的保护。”上海荣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郑培敏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郑培敏解释道,送股后由于市场自然除权,股价下跌,非流通股股东让利了,但流通股股东也可能收益不大。而缩股后,每股收益大幅提高,股价存有上升空间,有利于市值保护。 国信证券综合研究所所长何诚颖认为,缩股方案不仅需要召开股东大会,还要召开债权人大会,相对复杂。采用缩股方案的上市公司主要原因应该是存在送股障碍。此外,缩股能提高每股收益,也有利于公司增发再融资。 “只有5%的上市公司采用缩股等创新方案,看来上市公司股改创新动力比较小。”郑培敏表示,“在这40家股改公司中,市场找不到兴奋点,可能是大盘阴跌的一个原因。”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