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流失不能归咎于对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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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3日 02:01 每日经济新闻 | |||||||||
对于中国的股市而言,国资委的角色与证监会一样重要。因此,国资委的一言一行备受市场关注。近日,有媒体指出,国资委将强力介入股改,以改变目前股改的力量对比。而一些国资委官员对于目前市场上出现的对于股改对价支付方式也多有批评。有国资委官员抱怨,目前的支付方式导致了国有资产流失。 国资流失就像密布中国市场的地雷,从国企重组、国企管理层MBO,到股改试点的对
据报道,国资委对目前的股改有三不满:第一,股改初期支付对价理论基础不足,造成“粉丝卖了鱼翅钱,鱼翅也卖了鱼翅钱”;第二,对于非流通股股东来说,股改的结果不是股东权益减少(净资产损失),就是责任加大;第三,对价方案偏重于送股,形式比较单一。归结为一条,就是国有上市公司大股东的权益被剥夺,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 在此,强势与弱势阶层发生逆转,传统的弱势群体变身为不当得益者。然而我们要问,以过去的股市经验来看,小股东们有成为不当得益者的能力吗?先不用说股权的集中度与流通股股东的投票成本,单说国企上市公司的股改方案审批权,不还是牢牢攥在国资委手中吗? 有专家从法律、市场各个角度论证现行对价制度的种种缺陷。国资委近日颁布《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国有股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中鼓励“对价创新”,被明确介定为“根据上市公司和国有股股东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股权分置改革的多种实现形式,鼓励将资产重组、解决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问题等与股权分置改革组合运作,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换句话说,并不鼓励对价支付成为股改的主流形式。这一指导思想事实上已经体现在第二批试点企业的股改方案中。 防止国资流失关键要看两点,第一是现行的国企制度是否存在漏洞,如果有,即使不支付对价,国资照样会流失,这在此轮股改之前的各种案例中早已证明;第二,国资流失到了谁的口袋,找到最终的获益者才能堵住漏洞。按照市场规律,能够从法律法规的夹缝中获利的只能是有能力调动资源的人。迄今为止走上被告席的国企蠹虫,有几个是平头百姓? 所谓大股东权益减少、对价方案单一,无非是为大股东要支付真金白银鸣不平。其实这话应反过来说,就是大股东是否占有了本不该有的利益。对价不过是赎回市场诚信的一种方式。鸣不平当然可以,但不能将对价支付等同于国资流失,而后推断出获得对价的流通股股东不当得利,这显然有失公允。 市场形成对价共识并不容易,这是市场利益各方协商的结果。以保护国有资产为名,非要打破共识,并不是对国有资产负责的态度,也不利于当前的全面股改。 作者:叶檀 每日经济新闻评论员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