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股改首批40家公司亮相 将成尖兵与标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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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2日 14:17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股权分置改革进入全面推进阶段后,沪深股市首批40家股改公司,今日正式亮相。 从8月23日至今,《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即“22条”)、《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即“55条”)《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即“30条”)相继出台,二十天时间虽然很短,但对中国证券市场来说,却经历了一次深刻的变革,即股权分置改革全面推开的政策传导机制,已经迅速形成并开始发挥作用。历史经验告诉
“22条”、“55条”及“30条”,不但为全面股改创造了制度与体制条件,也为全面股改提供了思想武器与理论武器。“22条”明确指出:积极稳妥推进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思想是,“坚持股权分置改革与维护市场稳定发展相结合的总体原则,进一步明确改革预期,改进和加强协调指导,调动多种积极因素”。这表明,以改革促进市场稳定发展,又以市场稳定发展保障改革的顺利进行,是至关重要的。要使这一指导思想得到一以贯之的落实,就要自始至终把“稳定预期”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上,不仅要使市场各方在全面股改中体现较高的参与热情,更要使市场作为一个整体对未来有稳定的发展预期,并对资本市场的前景充满信心。 我们看到,与股改试点时期相比,目前的改革环境很好。但我们同时也看到,股改工作全面铺开以后,我们又直面一系列焦点和难点问题。首批40家公司投身全面股改,本身就体现了“尖兵”作用;它们改革的成功与否,又会对一系列新的股改政策形成直接的检验效应,进而形成一定的“标杆”作用。“尖兵”与“标杆”,是这些股改公司承担的新的使命。 发挥好“尖兵”和“标杆”作用,首先要坚持依法办事。虽然现实生活永远比规章制度丰富得多;上市公司之间,具体情况也千差万别。股改全面铺开后,即便对特殊情况下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问题的妥善处理,也必须始终坚持依法办事,按“22条”与“55条”等规章操作。与试点时相比,这是一个新特点。比如,“30条”中的相关规定,就对股东沟通形式进行了“固化”。诸如此类的“规定动作”,必须不折不扣地进行。依法股改,是我们必须时刻牢记的。 发挥好“尖兵”和“标杆”作用,还要充分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这种合法权益,主要表现在通过相关程序规则,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在股权分置改革的对价问题上,非流通股大股东一般都享有谈判优势和信息优势。随着各种经验的积累,他们一般都知道自己企业今天的真实状况和可以看到的未来的真实价值,因而也明晰自己支付对价的底线。上市公司及其董事会要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业务。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诚实守信、公正客观、勤勉尽责、深入了解公司存在的各种情况,充分发挥协调平衡作用。唯其如此,才能使改革方案有利于形成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的共同利益基础,并形成改革后公司稳定的价格预期。 发挥好“尖兵”和“标杆”作用,更要以实际行动维护市场的稳定和发展。没有稳定,什么事情也干不成。股改更不例外。上市公司要站在大局和全局的高度,制定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屏蔽不成熟的方案出笼,尽可能降低股改方案的不确定性。同时,又要以股改为契机,完善自身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平,切实解决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上市公司违规对外担保等行为。在全面股改中,上市公司要讲创新,讲责任,以实际行动促进市场稳定发展,以市场稳定发展保障改革的顺利进行。 “最先投入新生活的人是幸运的,”一位哲人这样说。40家公司在股改全面推开后,要以勇捷的“尖兵”和模范的“标杆”,赢得市场的尊敬。中国资本市场将永远铭记你们! 上证报评论员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