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焦点透视 > 正文
 

ST轻骑因虚假陈述遭投资者起诉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2日 07:35 中国证券报

  记者徐玉海 济南报道

  昨日,四川德阳市投资者赵刚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诉状,要求就ST轻骑(600698)虚假陈述行为获得赔偿。

  在此次民事赔偿诉讼中,ST轻骑、控股股东济南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国有股授权管理
方——中国轻骑集团有限公司等三方被列为被告。赵刚请求法院判令ST轻骑赔偿因其虚假陈述行为给自己造成的经济损失合计50744.32元;轻骑集团、济南市国资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01年8月3日,ST轻骑发布有关巡检问题的整改报告,首次披露公司存在“未经股东大会批准,挪用募集资金11800万元用于平衡轻骑集团内配厂的生产能力”、“对轻骑集团及其下属单位应收帐款增加66858万元”等问题,此前未予披露。2003年9月23日,ST轻骑发布公告,中国证监会就公司2000年年报及以前信息披露中存在的虚假陈述行为做出行政处罚。赵刚表示,他根据信息披露先后购买ST轻骑A股22100股,由于虚假陈述行为,ST轻骑股价大幅下跌,导致其投资损失合计50744.32元(包括投资差额损失、印花税、佣金及利息)。

  对于将大股东列入被告,赵刚表示,ST轻骑受其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所控制,虚假陈述与之有着必然的联系。

  赵刚称,要通过诉讼,切实告诫违规者,违规必将付出代价,并进一步唤醒投资者的维权意识,而目前对ST轻骑提起民事赔偿的诉讼时效即将到期(自2003年9月23日中国

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公布之日起两年内)。

  2003年7月,赵刚曾就ST轻骑巨亏34亿元广泛征集表决权,赴ST轻骑年度股东大会维权,督促解决大股东轻骑集团及其关联方对公司欠款及违规担保问题。

  记者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厅取得联系,有关人士表示,由于

证券民事诉讼较为敏感,加上对案情尚未有充分了解,目前尚待收到起诉书后进一步研究确定能否对此正式立案受理。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