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人表示 民生银行方案操作性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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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2日 07:30 中国证券报 | |||||||||
记者 朱茵 上海报道 作为此次民生银行股改的联合保荐人之一,来自华欧国际的李锋介绍说,民生银行以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总股本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股本1.55股,此方案已经与全部50多家非流通股东进行了沟通,获得了他们的一致同意,同时在方案中,在承诺设计上充分考虑了流通股东的利益。
据悉,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将可获得的全部转增股份约673578944股作为对价,按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各流通股股东当日所持流通股股份数占流通股股份总数的比例支付给流通股股东,以换取其持有的非流通股的上市流通权。假定尚未转股的全部民生转债在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前转股,并以转增后、对价股份支付前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数为基数计算,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约3股对价股份。 李锋表示,这次民生银行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事项也值得关注。此次方案中设定: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持有民生银行股份总数百分之三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在上述限售期届满后的至少十二个月内,其所持原非流通股股份不上市交易。这个百分之三的数字比规定的百分之五要小,主要是考虑民生银行的流通股东非常分散。李锋指出,这种方式应该是比较适合那些有股权质押情况的上市公司,容易取得质权人的同意。 联合主承销商海通证券则表示,民生银行的市值与宝钢、长电等相当,目前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这一方案大致相当于10送3,应当能够获得基金等流通股股东的较好认可。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