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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外汇资金海外投资非QDII 不存在人民币兑换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2日 03:01 东方早报

  中国保监会昨日宣布,保监会于近日颁布了《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下称《细则》),允许保险外汇资金赴海外投资股票、货币市场基金等。这标志着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步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引人关注的是,《细则》明确规定保险外汇资金可以投资中国企业在境外发行的股票(最高可达投资付汇额度的10%)。

  《细则》明确规定,保险外汇资金投资境外股票,只限于中国企业在纽约、伦敦、法兰克福、东京、新加坡和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投资这类股票可采用一级市场申购和二级市场交易方式。

  据悉,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并非市场上一些人理解的“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制度”(QDII)的试点形式。

  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QDII的最大特征是集合境内人民币资金投资海外

资本市场,而保险资金境外运用的部分都是保险公司的自有外汇资金,不存在人民币兑换的问题。保险外汇资金和人民币资金是不同的两类资金,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并不涉及抽走资金,对境内资本市场的人民币资金没有影响。

  《细则》允许保险资金配置于美元、港币、欧元、英镑、瑞士法郎、加币、澳元、日元、新加坡元等币种,这与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参考的“一篮子货币”主要币种基本吻合,使保险机构可以投资全球主要成熟金融市场,构建多种货币投资组合,分散投资风险。此外,《细则》突出了市场化的运行规则,保险机构既可选择境内保险

资产管理公司,也可选择境外专业投资机构作为受托人;既可选择境内托管人,也可允许境内托管人选择境外托管代理人和境外次托管人进行保险外汇资金的托管业务,旨在通过市场竞争有效配置资源,提高收益。

  据悉,市场对这一消息反应十分积极,相关保险公司外汇投资方案可望加快获批进程。中国人寿董事长兼总经理杨超说,目前中国人寿持有31亿美元外汇资金,人民币兑美元升值2%给公司带来约5亿元人民币汇兑亏损。公司已就外汇资金投资海外H股向保监会提交申请。

  今年1月,外汇局批准了中国

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笔17.5亿美元的外汇资金境外运用额度。中国平安保险外汇资金由此率先“出海”,并主要投资于香港政府债券、中国政府在海外发行的债券和其他国家政府债券,据刚公布的中报显示,这部分投资收到了较稳定的回报。

  作者:早报北京专稿 艾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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