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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向标) 保险资金投资债券渐入佳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0日 09:16 中国证券报

  段辰菊

  国内的保险资金运用结构已出现了战略性的转变,从以银行存款为主的投资模式进入了以债券投资为主的阶段。截至6月份,保险资金投资债券的比例为49.78%,投资银行存款的比例为40.7%,两者相差近10个百分点。日前,保监会公布了《保险机构投资者债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对保险资金运用以及债市的长远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该办法针对不同债券品种的投资比例作出了相当灵活的安排。对于政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和次级债券以及国际开发机构人民币债券,保险机构可自主确定投资比例。但是对于存在信用风险的债券品种,该办法不仅仅从投资比例的角度来控制风险,更强调发债人本身的信用状况。办法要求:保险机构投资于商业银行金融债券和次级债券的余额合计不得超过自身上季末总资产的30%,并且国内信用级别在A级以上或者国际信用评级在BB级以上。保险机构投资于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以及可转债的余额合计不得超过自身上季末总资产的30%,企业债的国内信用级别必须在AA级以上,短期融资券的信用评级要达到A-1级。

  对于次级定期债务的投资比例,该办法针对不同发行机构作出相应的规定。办法明确了保险机构投资于商业银行次级定期债务的余额合计不得超过上季末总资产的8%,投资于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的比例不得超过上季末净资产的20%。需要指出的是:投资于商业银行次级定期债务的规模并不必低于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的规模。因为8%和20%是参考不同的基准而确定的,商业银行指的是占总资产的比例,而保险公司是占净资产的比例。与以往债券投资的规定相比,本次体现了几大特点:

  进一步放开了资金运用的新渠道。到目前为止,保险资金已经全面渗透到金融市场中,不但可以进入货币市场,还可以进入资本市场,可投资的债券品种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次级债券、次级定期债务、企业债、可转债以及短期融资券。

  针对债券投资比例,迈出了跨越式的一步。一是让保险机构拥有更多的自主性来决定某些债券品种具体的投资比例,比如政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和次级债券以及国际开发机构的人民币债券。二是大幅提高了信用类债券的投资比例,将企业债的投资比例从20%提高到30%。今年以来,企业债市场发展突飞猛进,央行多次强调要推进企业债市场的发展。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更是为市场注入了广受欢迎的投资新渠道,全年企业债的发行规模将远远超过去年。

  该办法不仅从比例的角度对债券投资作出监管,而且对发债主体的信用状况、财务指标、经营情况均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众所周知,信用债券在提供高收益的同时,也蕴涵着较大的投资风险,如果期限较长,风险会更大。因此,投资者一定要甄别不同的发债主体,尽可能事前发现可能的风险点,将损失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之内。从这个角度来讲,对债券发行人的信用相关指标进行监管是很有必要的。

  相对于其他保险产品而言,投资连接保险和万能险对收益率的要求比较高,例如万能险账户需每月公布实际结算利率且年结算利率必须在承诺的最低保证收益之上。近年来,受资本市场持续低迷的影响,投资连接险几乎陷入停滞状态。此类账户加大对高收益债券品种的投资比例有利于提升投资回报率,从而为投连险和万能险市场的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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