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国有股权转让修改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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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0日 09:16 中国证券报 | |||||||||
证券简称:天方药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河南省天方药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与住友商事株式会社、住友商事(中国)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8日签订了《股份购买协议》(公告刊登在2005年4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公司于2005年9月8日收到第一大股东集团公司的通知,知悉集团公司与住友商事株式会社、住友商事(中国)有限公司已于2005年8月26日签订了《股份购买协议修改协议》,经双方友好协商,将股权转让价格由相当于人民币164,201,119元的美元现汇调整为相当于人民币171,894,077元的美元现汇,其中转让给住友商事株式会 社的价格由131,360,895元调整为137,515,261.6元,转让给住友商事(中国)有限公司的价格由32,840,224元调整为34,378,815.4元。该价格是根据如下原则确定的:以公司截止到2005年6月30日的财务报表中的净资产为基础,加上每股溢价0.05元人民币。汇率以款项汇出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汇率为准。《股份购买协议》的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将根据本次股权转让的进展情况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5年9月9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