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法律部主任王超表示证券交易违法查处面临新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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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0日 08:52 中国证券报 | |||||||||
记者朱茵孔维纯 上海报道 中国证监会法律部主任王超昨日在世界法律大会上表示,对于证券交易违法行为的查处而言,目前证券市场创新产品不断出现,对外开放速度加快,出现的一些新情况值得关注。
王超表示,首先是证券市场创新特别是衍生产品和新交易机制的不断推出,如证券交易所交易基金ETFS、权证、股指期货等衍生产品的推出,可能带来对基础证券与衍生产品的联动操作市场行为,而做市商制度的引入也意味着对“操纵市场”需要重新界定。此外证券市场进一步对外开放,如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这一制度推出后,曾出现一些QFII因公布投资股票的名单,而引起相关股票的交易异常波动,但监管者却缺乏足够的法律依据进行查处;境外机构与其境内分支通过境外市场与国内市场的联动操作,如利用境外以中国股票为标的的ETFS等工具进行反向操作,达到操纵目的;此外,同时在两地以上上市的公司还可能因监管标准不同等原因发生信息披露的不同步、不一致等。 据悉,自1999年至今年3月底,中国证监会共立案调查各类证券违法行为472起,结案411件,其中做出行政处罚的227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79件,不予处罚的39件,做出其他处理的66件,行政处罚涉及机构187家,个人320人。但王超表示,目前证监会对证券交易违法行为的查处仍受到一些因素的制约。首先是立法的不完善,如信息披露制度仍存在一些缺陷,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的规定过于原则,认定标准很难掌握,缺乏对公司大股东、高管人员诚信义务与责任的规定等。其次是证监会执法手段有限,如不能直接查询、冻结涉案当事人的资金。第三是人力不足。在违法行为涉及大量个人帐户、异地分散操作时,监管机关更加捉襟见肘,而一旦处置不及时,还可能给违法者转移、销毁证据乃至潜逃的可乘之机。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