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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明康呼吁加快银行业立法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0日 08:48 中国证券报

  记者璩立国

  加快对政策性银行立法、信托业立法和融资租赁业立法、不良资产处置立法、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立法、存款保险立法等诸多方面;要通过立法推动银行业体制改革。银监会主席刘明康昨日在世界法律大会上作如上表示。

  刘明康指出,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以《银行业监管法》、《商业银行法》为核心,《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为主体,金融司法解释为补充的现代中国银行业监管法律体系。

  刘明康指出,中国银行业监管法律体系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还很不完善。

银监会今后将从以下几方面完善中国银行业监管法律体系:一是在立法上进一步加强规划性,增强系统性,提高针对性,强化操作性,切实提高立法质量。二是加快立法进程,填补立法空白,包括对政策性银行立法、信托业立法和融资租赁业立法、不良资产处置立法、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立法、存款保险立法等诸多方面。三是密切注视国际做法及其发展变化,改进风险监管法规。四是坚持市场化方向,加强和完善与国有
银行改革
相配套的法规体系建设,立法推动银行业体制改革。五是加强跟踪评价,注重法律实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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