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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高管涉嫌贪挪近亿 法庭上否认所有指控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9日 09:06 北京晨报

  用他人账户提走现钱 截留股票交易资金 挪用固定资产给自家公司

  晨报讯 (记者 武新) 昨天9时30分,中国银河证券公司望京西园营业部原总经理杨彦明被押上法庭。检察机关指控,杨彦明贪污公款7200多万元,单独或伙同他人挪用公款2540万元。被告人杨彦明向法庭表示,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都不存在。

  检察机关指控,杨彦明于1998年6月至2003年8月期间,多次指使财务人员从该营业部假借他人名义设立的账户内提取现金,侵吞该营业部资金共计6800多万元。他于2002年1月至4月期间,在该营业部将用于股票交易的资金从其他证券营业部转回的过程中,多次采取指使他人从中提取现金的手段,将该营业部资金共计376万元侵吞。他于2000年8月至12月期间,将该营业部资金2480万元挪至其个人控制的物业管理咨询公司用于经营使用。他于2003年11月至2004年3月期间,指示财务人员挪用资金60万元进行期货交易。

  面对检察机关的指控,杨彦明说,1997年,当时河北的一家客户委托营业部经营管理资金1亿多元,营业部为该客户设立委托管理账户,从此只要他需要用钱,就会让一名财务人员到大厅从这些委托管理账户中提钱。但这名财务人员说,她提取资金后全部交给杨彦明,杨彦明没有给她出示任何凭证。杨彦明说,自己没有经手过这么多钱,更不可能予以侵占,只记得曾将300万资金用于注册北京佳杰堂

物业管理咨询公司,后又将200万资金用做该物业公司在外地的经营。

  记者注意到,起诉书中提到北京佳杰堂物业管理咨询公司为杨彦明个人控制的公司,杨彦明将营业部部分固定资产变现后,打入物业公司账上。而杨彦明却称,物业公司是营业部为搬迁而设立的,物业公司是营业部下属机构,资金来源于营业部。

  2000年,杨彦明将营业部委托账户部分资金转入其他

证券营业部,交段某进行
股票
运作。经过两年的时间,这笔资金有些亏损,他决定将剩下的钱转回。在资金转回的过程中,他提取了部分钱交给物业公司。但杨彦明对此予以否认。

  2003年初,杨彦明调离营业部,他继续让财务人员提现60万元,进行期货交易以弥补营业部资产管理业务整体亏损。在期货交易中,他使用个人名义,因为营业部从事期货交易属违规。发现资金有亏损,他在案发前将其原数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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