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成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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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 15:07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公司由国务院独资设立,注册资本63亿元 本报综合报道 据《上海证券报》报道,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已于8月30日登记成立。有关人士透露,该公司目前正在紧张筹备挂牌开业,相关的人员招聘工作已经启动。
据悉,该公司由国务院独资设立,注册资本为63亿元,董事会成员8人,分别是中国证监会机构部副主任兼风险办主任陈共炎、财政部国际司副司长芮跃华、上海证券交易所总经理助理刘世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交易公司总经理助理刘肃毅、央行货币政策司助理巡视员张亚芬、中国证监会机构部综合处处长张小威、财政部国库司国债兑付发行处处长孟国珍和央行会计司支付估算处处长李莲。董事长由陈共炎担任。 据介绍,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证券公司被撤销、关闭和破产或被证监会采取行政接管、托管经营等强制性监管措施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对债权人予以偿付。 知情人士透露,由于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在业务上与证监会联系密切,很多工作人员也来自证监会,因此该公司开业之初,很有可能选择在证监会所在的北京金融街富凯大厦办公,预计经过一段时间之后,该公司可能将另觅办公地点。 按照章程,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的重大决策,负责筹集、管理和使用基金资金,并按照安全、稳健的原则履行对基金的管理职责,保证基金的安全。根据《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董事会会议由全体董事2/3以上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决议,由全体董事1/2以上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注册资金由历年认购新股冻结资金利差余额专户中划拨。也有消息称,该公司还可获得央行的一笔金额为100亿元的专项再贷款,还可以基于防范和处置证券公司风险的需要,以多种形式进行融资。必要时,经国务院批准,可通过发行债券等方式获得特别融资。 (观宇/编制)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