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对价 缩股方案有望增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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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 10:59 新文化报 | |||||||||
缩股对价方式尽管没有在近期出台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中出现,但种种迹象表明,它极有可能成为一种主要的对价方式出现在股改方案中。部分公司已有缩股方案 此前,业界普遍流传的66条讨论稿中关于缩股对价方案有如下陈述:“优先考虑采用单向缩股……提高公司业绩和价值增长能力等不产生即期扩容压力的对价方式。”虽然《股
在前两批试点公司中,采用缩股方式的仅有吉林敖东一家,并且对于其方案曾有很大的争议。申银万国证券首席分析师桂浩明表示,公司之所以不愿意采用缩股的方式,主要是由于投资者在衡量利益得失时要通过每股收益等数据来计算。另一方面,缩股涉及到注销股本,法律程序较为复杂,操作周期较长。而相对送股来说,缩股最大的好处在于不会增加即期的股票供应量,能够减少人们对扩容的心理压力。缩股后,在其他情况不变的前提下,总股本减少,每股收益提高,公司本身的投资价值也相应提高。理论上来说,缩股应该导致股价的上升。送股后自然除权下来,投资者的持股市值并无多大变化,只是一个数字游戏;而缩股后,市盈率将降低,股票的投资价值得以显现。缩股公司不能含有H股B股 对于什么样的公司适合采取缩股的方式,桂浩明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首先,股权结构要单纯,不能含有H股B股;其次,股本较大,特别是非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没有能力支付对价;短期内没有扩大股本的愿望,而每股收益不是很高,缩股以后财务数据会比较好看;第三,股价较低的公司,大股东不愿意看到股价继续下跌,缩股后,股价一般会上涨;另外,选择缩股与否还要取决于公司经营状态,公司如果处于收缩周期,会倾向于缩股。(蔚霆)(新闻编辑:曲兆佳)(来源:新文化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