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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大天财 日商提高仲裁诉求金额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 07:59 中国证券报

  记者经纬

  天大天财(000836)公告,公司于9月2日接到日本信越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向日本商业仲裁协会提交的仲裁请求内容变更申请书。申请书要求在原诉求支付金额的基础上增加2005年2月1日至8月31日未采购应赔偿金额,合计后金额为29.82亿日元,按照最新汇率计算约合人民币2.2亿元。

  公告称,此案即将于9月15日在东京开庭审理,如日本商业仲裁协会对公司强烈提出的管辖异议作出否定裁定,并在近期内裁决日本方胜诉,则将对公司的本期利润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

  资料显示,2001年3月,天大天财与日本信越签订了《长期销售和采购协议》,买卖产品为匹配型单膜光纤预制棒,履约期限为2001年10月1日至2007年3月31日。签约后一段时间该同类产品国际市场价格开始大幅下降。其后双方三次修改合同,但信越公司没有实质性降价行为,致使天大天财的产品不再具有市场竞争性。同时天大天财认为基础合同和信用证存在信越方的实质性欺诈。

  2005年2月1日,日本信越向日本商业仲裁协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天大天财向日本信越支付自2004年1月1日起所中止的采购合同相对应金额的采购产品账款补偿。同时要求日本商业仲裁协会判定天大天财与日本信越签署的《长期销售和采购协议》仍具效力,应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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