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傅文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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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7日 09:44 证监会网站 | |||||||||
证监罚字[2002]2号傅文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傅文清违反证券法规的行为进行了调查。一、违规事实浙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杭州官巷口营业部负责人傅文清在中国证监会调查浙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违规问题期间,隐瞒事实真相,未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将3071万元自营业务提供为融资业务。二、处罚决定傅文清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根据《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对傅文清处以警告,撤销资格证书,此后三年内拒绝受理其从业资格申请;傅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