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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上市公司积极处置瑕疵股权为哪般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7日 07:48 中国证券报

  实习记者 朱宇

  近期,一些长期被冻结或质押的上市公司股权纷纷“苏醒”过来。方兴科技、迪康药业、津劝业、中国嘉陵等分别披露,公司非流通股股权中曾处于冻结或质押状态的已经解除。分析人士认为,在股权分置改革即将全面推进之际,及时消除部分非流通股股权存在的瑕疵,为制订股改方案做好准备,成为一些大股东的共识。

  国都证券分析师吕爱兵认为,除了权证之外,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的方式主要是送资产、送现金或送股,或是这些方式的组合。送资产一般会涉及公司资产重组,目前这种方式并不普遍。送现金则需要大股东拥有充沛的现金流,这对于大股东来说条件较高,因此也不多见。所以,送股成为大股东支付对价的主要选择。不过,如果股权质押权人或冻结申请人不配合,股改方案的设计很容易陷入僵局,这势必影响到上市公司今后的再融资。因此,及时“赎回”股权成为大股东的现实选择。

  但那些资金周转困难的大股东该如何来“赎回”股权?业内人士认为,如果质押权人和冻结申请人愿意作出一定的让步,大股东便可与其达成某种协议。例如双方约定,在股改完成后再对一定数量的股权进行质押或冻结。由于股改不会减少股权的权益,相反还会增加股权的流动性,提高变现能力,因此质押权人和冻结申请人是可以接受的。

  此外,还有一些大股东通过帮助中小非流通股股东解除股权质押或冻结来获得他们的非流通股,从而为股改的顺利推进铺平道路。比如,建投

能源大股东已决定协议受让中小非流通股股东所持的7.61%股权。由于自身生产经营困难,这些中小股东所持的7.61%股权多数已质押给银行且无力解质,在这种情况下让他们支付对价更不现实,因此大股东与他们签署协议,由银行给他们提供贷款以解除股权质押,然后大股东以相当于贷款的价格受让这些股权。如此一来,中小股东不仅解除了股权质押并可获得一定的收益,大股东则通过增持股权来为今后的股改做准备,可谓一举两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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